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作者:张红艳 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
桂理工教务〔2021〕55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附件1)、教育部港澳台事物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申报条件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截止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名额
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后推荐1人上报教育厅。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需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及提交相应支撑材料(请按申报书中出现的顺序排序),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
2.申报人需提交一份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上述材料仅需提供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方式:学院+姓名。
(二)报送时间要求
各学院请于5月20日下午下班之前将上述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过期不候,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91362(屏风),8991067(雁山),邮箱:jsfz@glut.edu.cn。
三、其它事宜
1.奖励办法请查看附件2.
2.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张老师。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 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