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17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对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列入2023-2024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的青年教师和导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 1.对青年教师的考核 主要考核青年教师的职责落实情况。 2.对导师的考核 主要考核导师的职责落实情况。 (二)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和导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含听课记录、拟开课程15个教学设计及其它相关材料),于2024年11月11日提交到教学单位,教学单位负责审核和存档。 2.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青年教师和导师进行全面评价,给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为合格和不合格)。 3.本科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结合培养过程情况和单位考核情况对青年教师和导师做出综合考核评价。 三、考核材料提交要求 (一)教学单位需提交《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及盖有学院公章的扫描件、青年教师提交的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二)上述材料于2024年11月12日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科,联系人:李宝香,联系电话:5896040、369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