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3〕11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桂理工教〔2019〕19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现将2023-2024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2023年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且无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经历的新进专任教师;
2.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未超过40周岁且未完成一个指导周期的专任教师;
3.经过一个指导周期,学校认为仍需要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一般为一年。
三、工作内容
具体请参照附件1执行,以下工作将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1.导师与青年教师每学期共同听相关专业的老师授课不少于4次;
2 .学院安排青年教师试讲不少于2次;
3.青年教师需提交一份拟开设课程1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工作总结。
4.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次。
5.导师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进教师培训教学技能专项训练环节的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导师制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新入职教师培养的过程监控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督导,提升新入职教师整体素质。
2.各教学单位应为每位新入职教师选派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指导1名新入职教师。各教学单位也可聘请65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担任新入职教师的导师。
3.各教学单位落实导师后,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计划书”(附件2)和“桂林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聘任汇总表”(附件3)提交到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sfz@glut.edu.cn。
4.培养期满,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李宝香老师,联系电话:5891362(屏风);8991067(雁山)。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桂理工教〔2019〕19号)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计划书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聘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