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红艳 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
桂理工教务〔2020〕10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桂理工教〔2019〕1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现将2020-2021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 2020年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且无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经历的新进专任教师;
2.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未超过40周岁且未完成一个指导周期的专任教师;
3. 经过一个指导周期,学校认为仍需要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一般为一年。
三、工作要求
1. 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导师制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新入职教师培养的过程监控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督导,提升新入职教师整体素质。
2. 各教学单位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桂理工教〔2019〕19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每位新入职教师选派指导教师,每位导师可指导1—2名新入职教师。各教学单位也可聘请65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担任新入职教师的导师。
3. 各教学单位落实导师后,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计划书”(附件2)和“桂林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聘任汇总表”(附件3)提交到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sfz@glut.edu.cn。
4. 培养期满,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张红艳老师,联系电话:8991067(雁山);5891362(屏风)。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