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的通知

作者:李宝香    时间:2020-01-06    浏览次数:

桂理工教务[2020]002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推进我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有计划地开展相关教研活动,现要求学院组建“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中心基本任务

1.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分中心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教学研讨会、教学沙龙或教学工作坊等活动,可以研讨教学内容更新、讨论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教学模式创新或者分享境内外教学研修成果,进一步深化教学研究、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技巧。

2.开展公开示范课或教学创新大讲堂。分中心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公开示范课教学活动,或每年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不少于1次教学创新大讲堂活动。

3.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院级教学竞赛,支持、配合学校开展校级及以上各级教学竞赛,实现以赛促教。

4.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针对40周岁以下未接受过指导的专任教师、无教学经历新进专任教师、经认定仍需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实施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修养、道德素质和教学能力。

5.开展教学咨询服务。在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支持下,分中心面向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需求。

6.加强示范引领。结合分中心实际开展各类特色教师教学活动,依托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典型教育教学成果,鼓励向校内其他教学单位提供教学发展服务,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整体提高。

二、分中心工作要求

1.分中心应明确具体负责人、主要成员及秘书,负责人建议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含学院所有教研室,原则上要求由副高以上的教师组成。

2.分中心应按时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按计划组织院级教师教学发展活动。活动通知、报道应及时发布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上。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0110日前报送分中心名单,220日前报送2020年工作计划,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屏风南校区办公楼104、雁山行知楼B3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sfz@gult.edu.cn

联系人:郭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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