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瑾 时间:2018-10-16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教务【2018】99号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要求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19年拟申请参加副教授、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且未进行过认证的教师。

二、认证等级与评分

认证等级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不合格(低于60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申请参加副教授、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的教师,其教学水平应达到“优秀”或“良好”等级。

三、认证方式

2018-2019年的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工作,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最终经专家会议评审报学校审定:

(一)2017年7月以来,个人获得了校级“十佳”或省部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供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可申请直接认证。

(二)2018年11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受到了学校督导专家随堂听课、跨单位同行听课、学院教学督导听课且听课累计达到5人次(含5人次)以上的认证对象,将依据上述听课评价结果进行认证。学校将在此期间组织听课。

(三)2018年11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没有受到学校督导专家随堂听课、跨单位同行听课、学院教学督导听课或听课累计未达到5人次的认证对象,将于2019年6月15日—24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开展集中性的认证工作(具体名单及认证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认证工作,计划于2019年6月25日前全部完成。

(二)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10月26日之前将拟申报2019年副教授、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的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师发展科。

(三)联系人:郭老师,杨老师、李老师。电话:8991067(雁山校区),5891362(屏风校区)。

 

附件:2019年拟申报副教授、教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单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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