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桂林理工大学第三届广告艺术竞赛暨
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选拔赛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以下简称“大广赛”),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批准并指导的全国性高校文科大赛。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广西分赛区赛事的通知》(桂教办〔2014〕145号)文件精神,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同时,选拔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加2014年第六届“大广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桂林理工大学第三届广告艺术竞赛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竞赛活动由教务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主办,艺术学院协办。
二、成立竞赛组委会和竞赛专家组
(一)桂林理工大学第三届广告艺术大赛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组长:梁福沛
副组长:冯兵 黄琳庆
成员: 赵军 何德珍 吴筱荣 张徽琳
(二)桂林理工大学第三届广告艺术大赛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选拔赛竞赛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何德珍
副组长:植静、汤小胤
成 员:王殿华、赵明良、孙阿强、于钦密、段甲贵
秘书:李海燕
三、参赛资格
我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均可参加。
四、参赛规定
参赛作品必须统一按照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命题和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背景资料(见“大广赛”官网和参赛手册)进行创作。
五、参赛作品类别
1、平面广告
2、影视广告
3、微电影广告
4、动画广告
5、广播广告
6、广告策划案
7、企业公益广告
六、参赛作品标准
各类参赛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鼓励采用广告新思想、新形式、新媒介进行设计和策划。
七、参赛要求
(一)“大广赛”在全国设立分赛区,采取一次参赛、两次评奖的方式进行。即:参赛作品经院校初选后,报分赛区评选,在分赛区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再由分赛区统一报送(不超过所在地区参赛作品总数的20%)参加全国总赛区的评审。全国总赛区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
(二)参赛选手需从“大广赛”官网打印2张报名表(1张分赛区存留、1张报送“大广赛”组委会)。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三)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院校、科系、姓名或特殊标记。
(四)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存入光盘并随作品一并报送(策划案作品须同时提交事务作品),光盘上务必标明参赛编号。
(五)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人数要求:平面广告最多不得超过2人,影视广告、微电影广告、动画广告、广播广告最多不得超过3人,广告策划案最多不得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作品不得超过1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2人。
(六)学生创作所用素材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
(七)请遵守“大广赛”官网《承诺书》的承诺。
八、评审原则和奖励方式
“大广赛”总赛区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1个全场大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广西分赛区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奖以上的作品报送全国总赛区。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
九、截稿时间
网上提交截稿日期为2014年6月15日,分赛区截稿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
屏风校区的作品于2014年6月15日前交给人文社会科科学院李海燕老师(教八楼1114),联系电话5896276。
雁山校区的作品于2014年6月15日前交广告学12级严俊辉、蒙秋艳,联系电话:18934780452、18078360909
桂林理工大学教务处
桂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