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桂林理工大学第一届“新生杯”本科
数学、英语竞赛的通知
桂理工教务【2014】037号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 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桂理工教〔2013〕2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课程改革,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促进良好学风和教风的养成。经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第一届“新生杯”本科数学、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发展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生数学、英语综合素质,促进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二、主办单位
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三、参赛对象
2013级全体本科生
四、竞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和专家组。组委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相关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下同)负责人组成;专家组组长由相关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学院专任教师组成。
五、竞赛时间
英语竞赛:2014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
数学竞赛:2014年6月22日下午15:00-17:00
六、竞赛形式和内容
1.本次大赛分数学和英语竞赛两类。数学竞赛分甲组(180学时)和乙组(120学时)进行;英语竞赛分A组(英语A班学生参加)、B组(英语B班学生参加)、C组(艺术学院学生参加)进行;
2.组织专家组进行命题,采用闭卷竞赛的形式。
七、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以现行的课程教学大纲为主。
八、竞赛奖项设置
1.设立个人单项奖。根据竞赛成绩,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赛总人数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表彰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2.设立组织工作优秀奖。将学院所得分数除以该学院2013级学生的人数,得到该学院平均得分,按照平均得分,评出组织工作优秀奖5名。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异或进步突出的学院,以参赛学生人数、无违纪现象、以及与学校组委会的配合等为主要标准;
3.设立班级竞赛团体奖。将班级所得分数除以该班级人数,得到该班级平均得分,按照平均得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表彰在竞赛中成绩优秀的班级;
4.设立最佳指导教师奖。根据竞赛成绩,以上课班级学生的平均分进行评选。数学竞赛按甲组和乙组分别设奖,各奖4名;英语竞赛按A组、B组和C组分别设奖,其中A组奖2名,B组和C组奖10名。表彰在竞赛中所上课班级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5.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组织工作优秀奖的学院,获班级竞赛团体奖的班级,获最佳指导教师奖的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教务处 学工处 校团委
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