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1〕179号
各教学单位:
为发挥研究生对教学工作的辅助作用,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同时锻炼研究生的实践能力,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聘用87名研究生担任87门本科课程的助教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及优秀助教评选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聘用的研究生助教进行认真考核并评选出优秀助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本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评优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20%,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助教人数 |
评优名额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9 |
2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9 |
2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1 |
4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8 |
2 |
5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8 |
2 |
6 |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
6 |
1 |
7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1 |
8 |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
6 |
1 |
9 |
商学院 |
8 |
2 |
10 |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
2 |
0 |
11 |
外国语学院 |
4 |
1 |
12 |
理学院 |
10 |
2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 |
2 |
合计 |
|
87 |
19 |
二、考核程序
1.研究生助教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附件2),于2021年12月30日前和“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一起提交给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对研究生助教进行考评,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于2022年1月3前报各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对研究生助教考核并评选出优秀助教后,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
3.经学校审核,确定并公布优秀研究生助教名单及考核结果。
4.评价为“优秀”或“合格”的助教,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该学期的助教津贴,研究生可以继续申请下学期助教岗位;评价为“不合格”的助教,不再聘用并酌情扣减助教津贴。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由各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2.《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6日前提交给教师教学发展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李宝香。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科李宝香老师,电话:5891362(屏风)、8991067(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