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及优秀助教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1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及优秀助教

评选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教务[2017057

 

各教学单位

为发挥研究生对教学工作的辅助作用,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同时锻炼研究生的实践能力,2017年春季学期学校聘任了154名本科课程研究生助教。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及优秀助教评选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把学校精细化管理目标落实到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选程序

研究生助教必须向所助课程的主讲教师,递交本学期工作小结及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在主讲教师对研究生助教进行考评的基础上,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评价表,由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经学校审核,评价合格者,学校发放该学期的助教津贴,研究生可以继续申请下学期助教岗位;评价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否始终传递正能量;思想道德、遵守校规校纪、为人师表等方面是否合格;能否准时参加上岗培训并按时上岗;在助教工作岗位上,所完成的量化教学任务(应详细写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工作是否认真负责;能否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二、优秀助教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传递正能量,道德品质优良;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能够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自觉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3、助教工作量大,工作积极主动,经常和学生交流、向主讲教师反馈,助教工作表现突出。

4、违纪违规及受到处分者,不得评为优秀。

5、评优比例按总人数的20%评选。

三、材料提交:

1、纸质版材料

1)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1份);

2)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1份);

3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结果汇总表(1份)(参评名单见附件3

以上材料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2、电子版材料

请将“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结果汇总表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sfz@glut.edu.cn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请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于2017623日之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雁山校区行知楼B305,屏风南校区行政楼114室)。

联系人:郭老师、杨老师,电话:5895078(屏风)、8991065(雁山)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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