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红艳 时间:2021-09-03

桂理工教务〔2021〕11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桂理工教〔2019〕19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现将2021-2022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2021年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且无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经历的新进专任教师;

2.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未超过40周岁且未完成一个指导周期的专任教师;

3.经过一个指导周期,学校认为仍需要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一般为一年。

  1. 工作内容

    具体请参照附件1执行,以下工作将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1.导师与青年教师每学期共同听相关专业的老师授课不少于4次;

    2.学院安排青年教师试讲不少于2次;

    3.青年教师需提交一份拟开设课程1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工作总结。

    4.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次。

    、工作要求

    1.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导师制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新入职教师培养的过程监控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督导,提升新入职教师整体素质。

    2.各教学单位应为每位新入职教师选派指导教师,每位导师可指导1—2名新入职教师。各教学单位也可聘请65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担任新入职教师的导师。

    3.各教学单位落实导师后,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计划书”(附件2)和“桂林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聘任汇总表”(附件3)提交到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sfz@glut.edu.cn。

    4.培养期满,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张红艳老师,联系电话:8991067(雁山);5891362(屏风)。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制培养计划书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青年教师本科教学导师聘任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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