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的通知
作者:李新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
桂理工教务〔2021〕166号
各教学单位:
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是教师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评审、教学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办法》(附件1)。
二、参评人员
2021年在岗专任教师,不包括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
三、考核方式
教师自评、学院(部)考核小组考评及学校评定。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别教师评优的比例不超过本级别教师数的50%。
2.学院(部)应将附件2《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表》、附件3《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留学院存档备查。
3.附件2《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表》按2021自然年填写,但其中“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指标,学生评教的分数按2020秋和2021春两个学期的评教平均分计算。
4.2021年有特殊原因不参加当年教学工作考核的,请学院(部)在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备注栏写好原因(产假、挂职、出国、读博或新进教师)。
五、时间安排
1. 2021年12月24日前,参与考核的教师填写《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表》(附件2)(一式1份),与支撑材料复印件(按考核项顺序装订支撑材料)一起上交到本学院(部)考核小组。
2.2021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部)考核小组完成本学院(部)教师的考核评价,填写《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汇总表纸质档提交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sfz@glut.edu.cn。
3..教务处将在2022年1月3日-14日期间对各学院的评价结果进行抽查。抽查发现问题的,将要求该学院进行全面复核。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杨瑾老师,电话:5896442/369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