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理工科青年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新 时间:2024-10-12 浏览次数:
桂理工本科〔2024〕156号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我校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欣羽奖学金”评定办法〉等两个办法的通知》(桂理工学〔2017〕5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理工科青年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理工科青年教师2名(年龄在40岁以下)。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师德高尚;
4. 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评选条件
1. 受聘为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优良。
2. 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主讲课程在学校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学生、同行评价均为优良。
3. 科研成绩在学校本学科领域同级岗位人员中位居前列。
4. 对积极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在专业、课程、多媒体、教材、实验室等教学建设以及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学术竞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予以优先推荐。
5. 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的教师优先推荐。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理工科青年教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申请表》提出申请。
2. 部门审核推荐。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评议、遴选,推荐1名候选人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 学校审核推荐。
四、材料提交
1.参评教师需填报《桂林理工大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申请表》(附件2)、《“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理工科青年教师推荐表》(附件3),并根据申请表中填报的业绩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需做目录,材料顺序与申请表中填写的保持一致。
2.各单位需于2024年10月21日前完成院级评审推荐,并将《桂林理工大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申请表》(纸质材料2份)和支撑材料(纸质材料1份)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支撑材料、《“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理工科青年教师推荐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sfz@glut.edu.cn。
其它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李新老师,联系方式:3696655(雁山);5896040(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