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作者:李新 时间:2023-08-23

桂理工教务〔2023〕102号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桂教办〔2023〕939号)要求及学校分工,霍英东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推荐办法

1.学校可向广西教育厅推荐1名霍英东教育教学奖候选人。

2.校内推荐办法:由教师个人申报,教师所在单位审核、评选、推荐不超过1名教师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经学校评审后,最终推荐1名教师至教育厅。

3.教育厅将进一步遴选并向教育部推荐候选人。

二、候选人条件

1.截止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请教师本人填写《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4)、汇总表(附件5)、并提交一份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以上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方式:姓名+材料名称(申报书/汇总表/教学短视频)。

2.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完成单位内部评审并将获得推荐教师的上述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sfz@glut.edu.cn,联系人:李新,电话:8991067(雁山),5891362(屏风)。

四、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李新老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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